在魁北克省,“conjoint de fait”(事实伴侣)是指未结婚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一对伴侣,类似于中国法律中的"事实婚姻"关系。魁北克法律对这一关系有明确的定义和权利规定:
主要特点:
无需正式结婚
- 伴侣通过共同生活(同居)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,无需举行婚礼或法律登记。
需满足同居时间要求
- 通常需共同生活至少1年(或育有共同子女)才会被法律认可。
权利与义务
- 在税务、社会福利(如养老金)、移民担保等方面享有与已婚配偶类似的权利。
- 但不自动享有财产分割权(与已婚配偶不同),需通过协议另行约定。
常见场景
- 用于区分"已婚(marié)"和"同居(conjoint de fait)"状态,尤其在填写政府表格、申请福利时需明确选择。
示例:
- 表格中的选项可能包括:
☐ Marié(e)(已婚)
☐ Conjoint(e) de fait(事实伴侣)
☐ Célibataire(单身)
与中国法律的区别:
- 中国法律中的"事实婚姻"仅适用于1994年之前未登记的共同生活关系,而魁北克的"conjoint de fait"是现行法律明确承认的关系。
如果需要办理与魁北克相关的手续(如移民、报税等),需根据具体政策确认是否符合"事实伴侣"的定义。